花园镇小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为有效预防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
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整改制度
一、以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高度,牢固树立“师生生命至上,灾隐患必除”的思想,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治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制度1、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及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情况
2、进一步建立、健全一系列火灾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制度
3、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4、进一步完善学校消防应急预案及消防管理制度,使之更切合学校实际情况
5、定期进行校内火灾隐患大检查,力求工作细致,落在实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后存档备案;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写出整改报告
第二篇:小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小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学校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第1页共5页并做好记录: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6、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