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责任奖惩机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年9月正式实施,为建立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适应的“镇负责、村自转、组配合、户落实”的管理机制,有效地推动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达标,经研究决定,特制订白鹿镇计划生育责任机制,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明确工作责任1、村委会工作职责(1)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镇计生办具体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每月定期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分析本村计划生育动态情况,研究有效措施,落实本村计划生育工作
(3)及时、如实向镇政府报告本村计划生育情况
包括新婚、出生、死亡、抱养等情况
(4)定期到计生办报表(每月5日到计生办调卡),专干调卡实行签到制,出勤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5)负责本村“两检”、“四术”对象及时到位,术前检前必须由村干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象本人(通知要有回执存档),以确保“四术两检”对象人人见面,个个到位
一年“四术两检”到位对象总人数将作为年度考核指标
(6)负责村级计生办公室、环孕检室的建设,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合格达标
(7)配合镇计生办开展计划生育执法工作
2、镇计生办、服务所职责(1)负责指导,督促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定期对各村进行计生抽样调查,掌握本镇计划生育实际情况和动态,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提供全镇计划生育情况,负责部署检查,落实各个阶段的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镇计生办的软、硬件建设,指导村室软、硬件建设,确保软、硬件建设达标
(3)负责对各村违育、违规对象的调查取证及执法工作及对违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1页共3页(4)服务所负责做好到位对象的“两检”和“四术”工作,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做假手术、假“两检”;要及时报告漏检名单和“两检”中发现的问题
(5)搞好服务所室内软、硬件建设,确保软、硬件建设达标,并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术前、术中、术后的优质服务工作,使全镇的已婚育龄妇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