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加强模范城市建立方案解决创模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充分利用环保热线电话,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
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作用
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监督
为保证创建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以下简称创模)各项任务的完成,依照《省会创建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工作方案》和《市创建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年度实施方案》要求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进一步加强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为途径,通过“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创模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的各项考核指标要求
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三、区创模工作分三步实施:制定工作领导小组,2月4日—3月1日为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
各有关责任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确定联络员,设办公室
3月2日—10月31日为全面发动、落实阶段
各有关责任按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工作
并实行奖惩措施
11月1日—12月1日为验收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对各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验收
四、主要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创模指标的要求
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下十四项工作:(一)加强领导
确定本单位创模联络员,成立相应的创模工作机构
并制定创模工作计划
于年3月1日前上报区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取缔违法排污企业
辖区内所属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第1页共4页达标率达到100%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及采用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
确保辖区内所属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以高新技术改造冶金、建材、造纸、水泥等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壮大提升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加工等产业
充分利用“西气东输”向我区供气的有利条件,加大清洁能源使用份额,改善能源结构
大力推广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