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要坚持分级分层负责,由公司党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公开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条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在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中创先争优
第四条开展党员公开承诺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突出先进性
党员公开承诺要增强党员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
2.增强针对性
党员公开承诺要紧密结合岗位实际,与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以承诺促行动,以践诺促工作
3.注重实效性
党员公开承诺要做到承诺内容具体实在,承诺方法简便易行
第二章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共性承诺
党员应共同履行的承诺,要努力体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条岗位承诺
在共性承诺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党员特点,着重体现围绕中心、立足本职等方面的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注重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学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履行社会责任、保持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2.科研生产经营一线党员重点在投身企业改革、努力学习提高技能、服务客户提升企业品牌、安全生产、攻坚克难、节能减耗、团结群众等方面作出承诺;3.职能部门党员重点在表率作用、努力学习、精细化管理、改进作风、提高执行力、服务基层等方面作出承诺
第三章公开承诺的组织实施第七条提出承诺
承诺一般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
年度承诺在每年年初提出,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遇到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