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污染源治理方案为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加大污染源治理工作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结合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推进全市污染源综合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二、基本目标通过实施“再提高工程”,着力解决50个影响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突出问题;强化辖区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促进全市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考核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项目范围20XX年实施的投资额5万元以上且有相应工程作为支撑的治理项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今年的再提高工程项目:(一)通过生产工艺和废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深度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或实现零排放的治理项目;(二)通过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流程、废气综合利用等措施,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治理项目;(三)通过增设隔音设施、采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强度,解决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的治理项目;(四)通过建设封闭或半封闭储存场所、安装喷淋装置或机动车轮胎冲洗装置等措施,有效抑制物料堆场、建筑工地、储煤场等场所扬尘污染的治理项目;(五)其他降低或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符合再提高工作要求的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企业整体搬迁项目不予列入)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项目提报
20XX年3月底之前,各分局、五市环保第1页共2页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按要求筛选确定4个项目作为今年的再提高工程项目,其中至少有1个是能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的项目,填写《20XX年市污染源治理再提高工程项目填报明细表》(见附件1),报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计划下达
20XX年4月底前,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全市再提高工程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年度项目并下达计划
(三)项目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