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论1、法律基础-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法的分类-法律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经济仲裁-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3、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审判制度-地域管辖-诉讼时效4、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决定5、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范围-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程序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力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是调解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一般人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概括性)
法的主要内容是由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构成的,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力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利益导向性,简称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者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的可预测性)
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利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本质:1、统治阶级国家意志2、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特征:1、国家意志性2、国家强制性3、规范性、概括性、利导性4、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可预测性、普遍适用性法律关系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