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应急救援工作意见为全面提升我县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灾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从现在开始至2012年底,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区)、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队伍的学习、培训、演练、管理制度,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原则(一)整合资源,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队伍资源,合理划分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的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坚持立足实际,针对常发的、影响较大的灾种,确定队伍建设,先急后缓,兼顾县、乡镇两级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县乡两级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乡镇(区)、第1页共8页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高应急队伍建设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一)县级应急救援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