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考察若干意见20XX年2月27日—28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考核组对州20XX年度环境监察机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与抽查
现将考核情况反馈如下:一、主要做法和成效州环保局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将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纳入地区重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开展了重点污染源企业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国控、区控、州控污染源实行属地管理,县、市每月开展了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察,州环境监察支队每季进行抽查,全州建立了一企一档污染源档案资料、信访投诉档案、排污费征收档案和执法装备台账;积极开展了排污费稽查,共开展两次排污费稽查,追缴排污费共计500万元,排污费征收额创历史新高;关注民生,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案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对处理情况进行督办和回访,使本辖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信息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全州有4篇信息被国家环境报采用
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在全疆率先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多年来一直保持自治区行风示范窗口的称号
市开展了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做到从源头把关,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现场踏勘制度》,全面建立了横向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并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交通、能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大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1、现场监察记录对于上次监察发现的问题,后督察力度不够
市现场监察询问笔录不够详细、有些过于简单,个别笔录调查人、记录人、证件号码为打印机打印件,州本级环境监察支队个别询问笔录或监察记录表中监察人员名称及证件号填写不齐全
2、市环保局建立了重点源的档案资料,基本做到了“一企一档”,但档案归类建立不完整;落实了每月一次或两次的现场监督检查;州本级环境监察支队国控重点源企业基础档案资料不完善,现场检查按季实施
第1页共2页3、在线监测设备按要求每月进行现场核查,但州本级环境监察支队未完整保留资料档案,全部上报局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