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全区开展环境执法能力评估工作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全区开展“十一五”环境执法能力评估工作按照环监局《关于开展“十一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环监发"20XX"16号)要求,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全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面调查了“十一五”期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情况,逐级统计、汇总、网上填报了“十一五”能力建设资金投入情况,2005年、20XX年环境执法情况及能力建设情况
在此基础上,组织盟市、旗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对“十一五”执法绩效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执法投入与执法效能的关联性进行了客观分析,认真研究了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对“十二五”环境执法能力需求进行了深入分析,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精心组织、上下联动,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十一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评估工作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7年以来,中央及XX省自治区地方各级财政对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全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能力明显加强,执法成效显著提高
据统计,20XX年全区县级以上环境监察机构114个,比2005年增加了17个,其中自治区级1个,盟市级14个(包括XX县区、XX县区2个计划单列市),旗县区级9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达到90个
此外,2008年我区成立了自治区东部、西部环保督查中心,人员编制各10人,进一步健全了自治区级环境监管体制,促进了环保法规政策得到贯彻和落实,完善了环境监察三级执法网络
“十一五”期间,部分盟市、旗县区根据执法的需要,在经济开发区也设立了环境监察机构
20XX年人员编制达到1808人,在岗人员20XX人
分别比2005年增长61
大专以上人员共1932人,占全体在岗人员比例为95
5%,比2005年提高17
环保及相关专业人员等三种人员分别为507人、145人和1142人,所占比例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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