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考核指导意见为了准确评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服务期满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依据,结合我省情况,现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考核的原则、方法和范围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我考核、组织考核和群众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考核的范围是指本省2006-2010年通过公开招募派遣到基层服务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情况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术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三支一扶”岗位职责情况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情况及在岗(业绩)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单位检查工作、考勤等方式进行,由服务单位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年度考核定期进行,每年10月份开始,年末前完成
服务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
服务期满考核于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进行,对被考核人整个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第1页共4页(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