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处置常识一、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依法应急,规范处置
3、统一领导,协调一致
4、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5、专家指导,科学处置
6、充分准备,分级备案
(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预案》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Ⅰ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第1页共4页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XX县区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