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长个人事迹材料人民法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事迹吴超英,男,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2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审判长
近十年间,该同志先后八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1998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XX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年被XX市政府授予“十佳敬业奉献好干部”称号,**年被XX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年被授予全市法院“十佳优秀法官”和全省法院“十佳优秀法官”称号,**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年2月吴超英调解工作室被XX市总工会授予“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年4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XX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年被XX市政府选入“创先争优群英谱”
该同志的先进事迹先后在《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工运》、《浙江工人日报》、《浙江法制报》、《浙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刊物上刊登,受到广泛好评
一、忠于职守、无私奉献
吴超英同志长期奋斗在审判一线,无论在哪个岗位,无论工作条件多么艰苦,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革命斗志,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默默奉献,无怨无悔
为办好每一个案件,妥善解决每一起纠纷,他经常“舍小家顾大家”,加班加点,忘我工作
把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公正司法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将真情奉献给人民群众,将心血奉献给审判事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二、牢记宗旨、一心为民
吴超英同志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情系百姓,处处为当事人着想
他曾步行8小时山路去看纠纷现场;顶着烈日下水塘清点纠纷的死蚌;为勘察一起溺水死亡案件的溺水地点,不顾零下三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