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王知坚•我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历史沿革•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在制剂通则中的修订内容•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修订内容•限度标准的注意事项•国外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的收载情况历史沿革•检查法的历史沿革–国务院1973年121号文件标志着我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工作正式启动–在1974年颁布了74版《卫生部药品卫生学检查法》,是首次颁布与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有关的检查方法–先后于84年和90年两次修订,颁布新的检查法–1995年版《中国药典》首次在附录中收载微生物限度检查法–2000年版、2005年版和2010年版《中国药典》先后收载该检查法,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订和完善•限度标准的变迁–1986年版《卫生部部颁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国内首次颁布与药品微生物质量有关的限度标准•限度标准的分类依据为剂型,不同剂型制订不同的限度标准值;控制菌检查的分类依据为给药途径,不同途径的制剂有不同的检查内容–1989年版《卫生部部颁药品卫生补充规定》•是对86版限度标准的修订和补充•分类方式上与86版相同–《中国药典》2000年版•首次将微生物限度标准收载入国家药典•在编制体例上仍延用部颁标准的做法,按剂型制订限度标准,按给药途径和剂型特点制订控制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首次确定按给药途径来制订不同产品的限度标准和控制菌标准•首次在制剂通则中对某一类制剂制订较为特殊的微生物控制要求,如眼用液体制剂需要达到近似无菌的要求•在标准的具体规定上,体现了当时对微生物质量的研究水平,如含生药原粉的制剂要求开展大肠菌群检查,用于深部组织的制剂要求不得检出梭菌
–《中国药典》2010年版•对眼用制剂等特殊要求的制剂,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必须达到无菌的要求•在制剂通则中,对贴膏剂增加了控制菌检查的要求•对阴道、尿道用药新增了不得检出白色念珠菌的要求制剂通则中的修订内容•制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