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谢国盛一、工伤保险发展第一阶段:1951年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1月1日政务院修正发布1957
28卫生部颁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列入工伤范围第二阶段:1996年8月原国家劳动部发布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同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1996)第三阶段:2003年4月国家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同年9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17、18、19号令《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工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1996)第四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10年12月30日公布《国务院关于修订的决定》(国务院令第285号),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8、9号令《工伤认定办法》《非法用工单位工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扩大了工伤保险制度适用范围(二)增加了工伤预防费用支出的内容(三)调整扩大了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范围(四)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增加了终止程序,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二、我地区工伤保险开展情况1、我地区工伤保险起步于1996年,哈巴河县率先推行了县级工伤保险社会统筹,而后其它县市也相应开展工伤保险县级统筹
2、2004年9月30日地区发布《阿勒泰地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阿行办(2004)119号),工伤保险地级统筹工作正式启动
2006年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