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一)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账务会计制度;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一)资格要求:无(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1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原件);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出具承诺函);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账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出具承诺函);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记的(投标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2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一)、项目概述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备注01建筑围护结构性能教学及检测设备1(批)02建筑用能系统能耗分析教学及检测设备1(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