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3.140分类号:Y14备案号:234162008q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2008—02—01发布Electricbicycles—cellorbatteryandchargersPart3-Li—ionbatteriesandchargers2008—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月U舌QB/T2947--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
本部分为QB/T2947--2008的第3部分
onrr2947.3—2008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梅岭化工厂、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摩托集团公司五羊自行车分公司和天津市航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茂德、陈蕾强
本部分首次发布
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QB/T2947.3—2008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的术语、定义、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简称电池组或电池)及其所用充电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