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保密规定安全保密规定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公司任何人不的使用公司设备和资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公司员工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一切技术资料、软件、文件都属公司所有
员工调职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所有的各种物品、软件、文件和技术资料
三、对于安全性较高的信息,无论是纸张形式还是电子形式,严禁带离办公室
如需借用机密文件、资料、档案,必须总经理批准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机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四、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公司机密文件和资料内容
五、公司员工严禁将公司“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用户名及密码告之非本公司人员
如若违反该规定,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六、对于对外发布的数据库信息,需严格控制录入、查询和修改的权限
公司员工因故离开本公司,信息管理员应立即注销该员工在“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的所有权限
七、严守公司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以外无关人员散布、泄露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等事项
八、商密产品在接送时必须有专人专车全程接送、守护,交接时必须严格点、查号记录,入库时必须按规定存入专用设备库房,码放整齐
全年*24小时有人值守
九、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视情第1页共2页节轻重,予以处理;后果严重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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