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今年以来,我县先后多次遭受低温冷冻、洪涝等自然灾害,致使全县10镇9乡215个行政村1991组69033户288706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87万元,给受灾群众的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生产生活方面带来较大困难
为了确保受灾群众顺利度过春节,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发〔XX〕118号)和《甘肃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1〕163号)《甘肃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甘财社〔XX〕210号)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镇办发电〔2018〕52号)文件等规定,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救助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以核准对象、分类救助为重点,救助原则上采取资金和实物相结合,实行资金为主、实物为辅的方式,切实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二、救助对象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按照受灾群众困难类-2-型、救助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汇总,突出救助重点,优先考虑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因灾因病因祸致贫的缺粮、缺钱、缺劳动能力的“三缺户”;因灾造成倒塌或损坏房屋户、低保边缘户
三、救助标准主要以口粮、衣被、取暖三项对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实施救助
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差额救助,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有自救能力的不补助
资金救助测算标准:根据《庆阳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庆市民发〔XX〕2号)及《镇原县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标准》(镇民发〔XX〕343号)文件,口粮救助每人每天0
5公斤,每公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