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人大贯彻依法治县的建议及对策在党的**大报告中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来,这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扬,是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进步,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发展,党的十八大对加快法治建设做出了重大部署,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向历史新的高度。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促进法制建设中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下面,我就县级人大如何贯彻依法治县谈谈个人的看法。一、围绕中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主要、最基本的职权。县级人大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和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围绕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族、民政等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紧扣县委重大决策和“一府两院”重点工作,积极作出决议、决定,切实把党委意图转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不断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在法律的权限范围内运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通过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全县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强化措施,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县级人大履行职能的主要手段和重要方式。当期,我国进入改革转型阶段,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县级人大如何依法行第1页共5页使监督职权,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成为主要难题。因此,县级人大必须进一步增强自身紧迫感,必须主动迎接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手段,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重点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特定问题询问、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工作监督,推动依法治县。一是加强法律监督。一方面,县级人大要积极配合上级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回头看,为上级立法机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出建设性意见,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来自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等优势,及时组织代表就上级立法的有关领域深入开展调查调研,及时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代表向上级反映,确保上级立法机关立法科学合理,符合群众意志,符合本地区的实际。另一方面,县级人大要加大对各种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审议执法工作、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评议、跟踪监督等监督手段,强化司法监督,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注重监督机制创新,通过实行明察暗访、公检法报告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等手段,把监督渗透到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强化普法监督。要把宣传法律、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作为监督的重要环节,通过适时听取和审议普法规划工作落实情况等监督手段,推动普法工作,适时开展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同时,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监督,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群众辨别是非曲直的能力,只有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人人执法、懂法、守法、护法,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治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之一。要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管理,理顺备案审查关系,完善报备、审查、反馈等第2页共5页工作机制,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实行承办人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