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做好民用枪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日常治安管理,积极预防、积极杜绝各类枪涉爆、涉危、涉毒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县区公安分局《二0一0年枪爆危险期化学品管理规定》、盘龙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书由派出所与辖区相关单位签订,并由派出所检查督促实施。各村(居)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企(事)业单位法人和业主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或单位的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负直接责任,并全面配合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的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工作。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确保安全。三、各企业单位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爆破器材,必须由取得上岗资格人员履行其工作职责,使用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库室保管员要建立收发流水账,做到每日账物相符、登记规范,详细记载雷管流向编码。凭雷管编码登记表,经审核无误,方可办理购买爆炸物品手续。要求辖区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将当年使用雷管编码信息随登记表,装订成册上报派出所存档备查。四、各单位、各部门的法人或责任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的高度,认真加强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大意、管理松懈的思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常抓不懈,确保一方平安。五、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加强民用枪支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本辖区的民用枪支弹药进行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用合法。第1页共2页六、凡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而发生案件或事故的,严格衽责任倒查追究制,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暂停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七、大力宣传《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对群众举报的各类涉枪、涉爆、涉危、涉毒案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八、村组集体、个人需要爆破的,由集体、个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镇政府审核、公安机关批准,委托爆破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代行购买爆炸物品进行爆破,同时爆破员应该做好爆破登记工作。九、从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建设章立制,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措施,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涉枪、涉爆、涉危、涉毒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管理单位:责任单位:所长:责任人:20XX年月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