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安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思考建议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
加强公安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增强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的根本保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全市招商引资步伐的关键环节,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公安机关要站在党委、政府提出各项战略决策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安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为构建“和谐**”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公安行政效能建设,必须把执法为民思想化作自觉行动公安机关要达到什么样的行政效能
无外乎就是一个标准,即“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满意”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落实到公安执法工作中,就是要求我们始终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公安行政效能的试金石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必须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思想,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检验我们是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的标准,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公安行政效能工作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
人民群众评价我们的执法工作和行政效能,不是只听我们口号喊得有多响,而是要看我们的实际行动;不是只看我们部署了多少项措施,而是要看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多少实惠;不是只看我们执法工作一时的效果,而是要看是不是符合实际,能不能长期坚持
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只有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真正做到心里装着群众,眼里看到群众,执法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才能适应和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怎样才能达到公安行政效能的最大化,就是要通过执法工作保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