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验配与训练第一章弱视的基本概念1
1传统的弱视定义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
8,且不能矫正者均列为弱视
诊断要点: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
2最新的弱视定义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诊断要点:发生在视觉发育期内,存在异常视觉经验,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3新诊断标准的变化新诊断标准更注重“矫正视力与年龄的关系”和“异常视觉经验”在诊断中的作用
新标准,充分考虑到低龄幼儿视力未充分发育或发育迟缓等情况对于矫正视力未达到0
8在,但高于该年龄段正常视力下限的儿童列为观察对象,严密观察,不纳入“弱视”范畴
这样可以避免弱视诊断扩大化以及由此引起的过度治疗
“异常视觉经验”实际上就是指引起弱视的病因(疾病发生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几种常见形式
新标准中,对拟诊“弱视”的病例建议积极寻找引起弱视的异常视觉经验(危险因素)
对不存在上述“异常视觉经验”的病例,应进一步检查排除视路病变,颅内病变,或伪视力低下等可能,而不该草率地纳入“弱视”范畴了事
部分视路或颅内病变的患者可能出现视力异常,而患者眼部一般无器质性病变,按照传统的诊断标准,都纳入“弱视”范畴,导致重要疾病的漏诊,延误治疗
在临床中,会碰到部分视力低下的病例,辅助检查(如眼电生理,头颅CT等)未能发现病变的,以往常谓之“先天性弱视”或不明原因的弱视
但近年来的临床及研究发现这类患者可能是癔病,伪视力低下或者某些尚不清楚疾病所导致的视力低下
所以对于该类患者,很多学者倾向“密切随访”的观点,而不是纳入“弱视'的诊断了事
第二章弱视的分类2
1按程度分类序号弱视程度矫正视力1轻度弱视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