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中心模式个案工作理论任务中心模式(task-centeredmodel)壹、理论源起任务中心模式是在1960年代中期,由reid与epstein在美国所提倡,发展而成的一种个案工作方法
该处遇模式主张为有效达成处遇目标,在处遇过程中,必须先明订清楚确定的计画及期限
在发展初期阶段,任务中心模式深受perlman与studt两人的观点影响
perlman认为个案工作是一种问题解决的过程,studt主张个案的责任是该个案工作处遇服务的重心
任务中心模式也运用心理暨社会学派的处遇流程与技巧
由於早年学校社会个案工作课程之理论取向以问题解决学派为主,因此,任务中心模式的运作过程,亦含有浓厚的问题解决色彩
至1970年代,经reid与epstein不断地提倡,并於1972年合著task-centredcasework一书,此後该理论即日趋发展,特别是芝加哥大学社会服务行政学院,对此模式在教学及研究上,多所贡献
贰、基本假设任务中心模式的目标是协助个案解决问题,而这主要改变的行为人是个案,而非社工员
社工员的角色,是依个案之意愿,协助其改变
任务中心模式不讨论问题的起源和发展,而是致力於探知问题的阻力和助力,以协助个案清楚界定问题,了解问题解决之资源与障碍
人类不像心理分析所说,是潜意识驱力的俘虏;也不是行为学派认为的,完全受环境所影响
人类是有自我意志的,不是内在及外在操纵下的产物
人们的困扰来自於处理问题的能力暂时缺损,此困扰正是引发改变的动力
个案行为既受自身及和世界之想法所影响,因此,信念会协助他们形成和执行计画,而其问题既属心理社会方面,计画即包括其他个体、团体、组织
任务中心模式是采短期处遇,督促个案则焦点关注问题之界定
个案在短期处遇中的获益并不少於长期处遇,而处遇的时间限制,将促使个案和社工员一起更努力
参、任务中心模式:基本特质和原则第1页共8页一、经验取向喜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