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职能,推进环保工作一、强化认识,强化领导,强化规范管理环保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本身工作性质所决定的
几年来我局在自身的实践中,深深感到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
实践告诉我们:只有认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又要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环境保护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运行,推进环保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我们的工作才能让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理解、认同和支持
同样,只有基层和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在我区贯彻实施,“20XX”重要思想才能在环保事业中得到落实
因此规范行政、规范执法、“开门行政”、“开门执法”、接受监督,成为我局每一个人员的自觉行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主要领导负责的、部门领导直接参与并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环境行政执行政执法体系
把环保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各执法岗位,使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明确自身的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目标,从整体上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从98年起,为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系统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局内部针对性的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制定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制度”等,专门编制了《行政执法规范》
每年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都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每个科室和人员的执法任务、责任、要求和考核奖惩办法
如环境监察大队必须达到每年环境执法工作中行政诉讼应诉败诉率为零,缴纳风险抵押金,达不到要求的,抵押金一律缴公
从而进一步规范每一个人员的行为,也使各企业、人民群众对我局办事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