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7•【字号】宁委办发[2009]38号•【施行日期】2009.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09〕38号)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已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09年9月7日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全市上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了以“歌颂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南京”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根据近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江苏调研时提出的坚持联系实际、面向基层、注重实效,突出实践特色,体现群众性,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的要求,现就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活动,掀起新一轮爱国主义热潮,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利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市一系列相关部署和要求,既要保证中央和省市确定的重点活动顺利进行,又要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基层宣传教育活动。1、精心组织、积极参与中央和省市重点庆祝活动。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认真收听收看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阅兵和群众游行,江苏省暨南京市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以及大型文艺演出等重点庆祝活动。国庆前,组织好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老同志,革命烈士遗属、伤残军人,全国和省、市劳动模范,全国和省、市道德模范,被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授予其他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以及为南京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过重大贡献的杰出人物的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以及省市级“双评”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好“爱国歌曲大家唱”大型群众歌会、爱国主义影视戏剧展映(演)月等活动,积极做好辉煌60年江苏发展成就展南京展区的布展工作,组织编辑出版一批反映新中国成立60年来南京经济社会发展辉煌成就的图书和影视、文艺作品,切实让群众在广泛参与各类庆祝活动中受到感染、获得教益。2、扎实开展迎国庆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主题,通过宣讲团、报告会等形式,扎实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继续在全市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级各类先进典型、道德模范的学习宣传活动。每月开展“感动南京故事会”系列活动。举办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场公益广场演出,以及《我为祖国歌唱》大型交响乐音乐会等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祖国发展我成长·红领巾与共和国同行”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开展“童声唱祖国”、“童手绘祖国”、“童心颂祖国”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升旗仪式、全民健身、摄影比赛、观看爱国影片、市民参观以及主题演讲征文、大型公益集体婚礼、少儿美术作品交流活动等。3、通过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营造喜庆热烈的良好氛围。市属新闻媒体要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宣传报道计划,统筹安排好时段、版面和节目,办好专题专栏专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到整个国庆宣传报道之中。要进一步加强迎国庆社会宣传工作,通过市属新闻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牌、公交车身等载体发布公益广告,并积极利用电子屏、橱窗、板报、宣传栏、议事栏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做好迎国庆标语口号发布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扩大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感召力、吸引力。二、努力提高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成效统筹处理好开展国庆60周年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