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
07•【字号】宁委办发[2009]38号•【施行日期】2009
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09〕38号)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已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09年9月7日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全市上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了以“歌颂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南京”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根据近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江苏调研时提出的坚持联系实际、面向基层、注重实效,突出实践特色,体现群众性,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的要求,现就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活动,掀起新一轮爱国主义热潮,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利契机
按照中央和省市一系列相关部署和要求,既要保证中央和省市确定的重点活动顺利进行,又要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基层宣传教育活动
1、精心组织、积极参与中央和省市重点庆祝活动
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认真收听收看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阅兵和群众游行,江苏省暨南京市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以及大型文艺演出等重点庆祝活动
国庆前,组织好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