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畜禽兽药使用的规定我国现在已经加入WTO,给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因为,既然是WTO成员国就要严格遵照WTO的规则,否则将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目前,我国畜禽产品很难进入欧美等发达国家,这就是他们利用我国畜禽疫病防治体系不健全、产品卫生质量管理难以达到要求以及滥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造成药物残留而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因为,农、兽药的残留危害极大,可引起人类的癌症、畸形、抗药性及某些中毒现象,所以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极为重视,美国1998年1月开始实施HACCP,明确规定了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包括细菌、药残等)的临界值,超标的一律不许上市
欧盟不开放我国畜禽产品的原因主要就是药物残留和禁药问题
本文即是搜集的部分国家或地区对兽药允许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禁止使用的兽药1.欧盟1973年,欧共体规定:青霉素、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四环素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三甲氧苄氨嘧啶、氨基糖苷类(新霉素、链霉素)和氯霉素类抗生素不宜作饲料添加剂
从1997年4月羟,全面禁止使用阿伏霉素(Avoparcin)
1988年,欧盟立法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1998年12月14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欧盟15国农业部部长投票从1999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4种抗菌素作为饲料添加剂,它们是:维吉尼亚霉素(Virginiamycin)、磷酸泰乐菌素(tylosinphosphate)、螺旋霉素(Spiramycin)、杆菌肽锌(zincbacitracin)
1999年羟,欧共体禁止在动物饲料中使用以下6种β-促生长剂:喹乙醇(Olaquindox)、卡巴氧(Carbadox)、杆菌肽锌、泰乐菌素、维吉尼亚霉素、螺旋霉素
1999年10月开始,欧盟对不少磺胺类抗球虫药也颁布了禁令
欧盟常务食品委员会投票确定从199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