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审查指南(境内共线生产并在欧美日上市品种)(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在欧盟、美国或日本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已在中国上市并采用同一生产线同一处方工艺生产的品种;在欧盟、美国或日本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已在中国上市但采用不同生产线或处方工艺不一致的品种
二、资料受理/接收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接收/受理
三、申报资料基本要求(一)申请表的整理1
种类与份数要求药品补充申请表三份,一份为原件
依据《关于启用新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2号)》要求,申请表的填报须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发布的填报软件,提交由新1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生成的电子及纸质文件
注:确认所用版本为最新版(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所生成的电子文件的格式应为RVT\MRT文件
各页的数据核对码必须一致,并须与提交的电子申请表一致,所有页码应加盖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骑缝章
填写应当准确、完整、规范,不得手写或涂改,并应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
(二)申报资料的整理1
申报资料一式三套,其中一套为原件,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保持完全一致
每套装入相应的申请表及审查文件
每套资料装入独立的档案袋,档案袋使用足够强度牛皮纸,以免破损
档案袋封面应注明:申请分类、药品名称、本袋所属第X套第X袋每套共X袋、原件/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机构名称,并由申请人或注册代理机构逐袋加盖公章
国产品种使用受理软件打印档案袋封面,贴于正面和底边
申报资料首页应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应按照《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等有关公告通告中规定的要求提供
套内各项申报资料应设独立封面,标明药品名称、资料项目编号、资料项目名称、研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