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17•【字号】万州府办发〔2020〕28号•【施行日期】202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万州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7日重庆市万州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总要求,全面落实2019年5月29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1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确保试点工作成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立足区情实际,坚持需求导向,将困难、空巢、高龄、失独老人中的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适老化环境,着力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运营、社会参与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格局,不断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化娱乐、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智慧养老等多元化服务需求,到2021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构建区级、镇乡街道、社区、居家四级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达到100%,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智慧养老云平台正式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环境不断优化,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养老有特色、发展有活力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让辖区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养老不离家、养老在身边”。二、试点工作任务(一)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养老服务工作体系。1.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年度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2.完善政策体系。积极对接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计划,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纳入区委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现有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结构不优、服务不强等问题。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有关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试点工作开展的政策合力。3.建立督促机制。建立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参加的督促指导小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督促试点工作开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对资金使用、重点工作落实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关爱困境老人,完善特殊困难老人基本服务制度。4.认真履行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完善政府购买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5.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补贴制度。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纳入基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