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将此项各种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二、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使其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工作到位
三、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具体由园长:后勤园长:保健老师:教研组长:
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旦发生情况保健老师立即送病人入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五、发生食物中毒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教育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
六、在上报同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
七、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八、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患儿班立即成为隔离班,实施医学观察
严格做到“不进、不出、不并班”
九、保育员加强隔离班的终末消毒、及全园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隔离班的一切物品专用并实施消毒—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
十、建立一个严密的通讯网络,教师对每位不来园幼儿进行电话家访,了解幼儿在家的身体状况动态,以及时掌控新病历的发生
十一、主要负责人:园长—→向上级领导和有关行政部门汇报、处理相关事宜保健老师—→将患者立即送入医院救治老师—→通知家长(将情况告知家长同时向家长进行解释)食堂管理员—→封存食物、用具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要求保健老师和营养员,每天对采购的食物进行验收,发现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