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的建立国务院15号文件明确提出消防部队要承担灭火以外的18项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国务院制定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62个分项预案将公安消防部队作为一线处置队伍
消防部队已经成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一支专业骨干力量
12”汶川地震救援调动了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共13000余名消防官兵参与大规模的跨区域应急救援,汶川大地震抢险救援的成功实施把消防部队推向了国家应急救援力量的历史重任上来
6月2日,孟建柱部长关于“进一步提高消防部队专业救援能力和整体战斗力”的指示,提出了要站在国家应急救援层面上思考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的问题
因此,作为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作战最重要的就是建立起一个国家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
国家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以公安部消防局为主导,建立国家级战勤保障组织、协调机构,依托四个国家级消防装备物资储备库建立四个具有储备、调配、调拨、运输和战时应急指挥、协调、联勤保障功能的跨区域战勤保障部门
使其与总队、支队战勤保障机构形成完整的全国消防战勤保障网络体系
一、国家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的机制建设1(一)国家级战勤保障单位的保障职能国家级战勤保障单位和各总队战勤保障单位承担相同职能,但以战时应急保障为主,包括:1、技术保障:负责储备库内车辆、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2、物资保障:为应对跨区域救援所储备的车辆、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药剂、被装等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运送
3、生活保障:应对跨区域救援所需要的宿营、饮食、卫勤等生活保障装备
4、联勤保障:包括部队联勤和社会联勤
部队联勤:部队内部不同总队之间的联勤保障
社会联勤:跨区域救援可利用社会资源解决装备物资的储备、运输、维修等的相关资源信息
依托社会保障能力解决跨区域救援装备物资的供、运、修等问题,实现信息共通、物资共用、资源共享的社会保障能力
(二)机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