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心得以制度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从严从细、更精更准地开展贷款审查工作-----我学习“三法一指引”的几点体会银监会颁布“三法一指引”后,给贷款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笔者作为基层联社的贷款审查人员,针对“三法一指引”的新特点、新规定,结合平时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工作难点、疑点,梳理出以下观点供同仁参考
一、对申请资料的审查应注重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法一指引”要求贷款人对贷款申请资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要向申请人提出要求,并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而有的申请人为达到申请成功的目的,提供虚假资料或随意篡改资料,调查人员为了达到贷款营销的目的往往在只是确保还款来源地情况下给以忽略
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就应着重注意对其一是申报主体资格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如果是企业类借款人,要审查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证)等法律文件;审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的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
要注意审查部分企业“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以及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形
如果是个人借款,要审查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是本人的签字或盖章;二是主体资信程度真实性、有效性审查
要着重注意审查企业(或个人)、关联企业、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以亲朋名义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大额或有负债或重大涉讼案件等;审查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人有无赌博、吸毒、赖账不还等劣迹,有无道德风险等,审查申请人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最好是对上两个年度的信用等级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情况作介绍,对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的突增突减要做说明
在征信系统中查询后,对征信系统登记不及时的,要向有关金融机构电话核实或派员核实,并在审查报告中如实反映
第1页共4页二、对申请资料内容和用途的审查要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