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有关问答发布日期:2014-03-07来源:国家卫计委一、标准的制定目的致病菌是常见的致病性微生物,能够引起人或动物疾病
食品中的致病菌主要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据统计,我国每年由食品中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数约占全部报告的40%至50%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目前,我国涉及食品致病菌限量的现行食品标准共计500多项,标准中致病菌指标的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
为控制食品中致病菌污染,预防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同时整合分散在不同食品标准中的致病菌限量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起草《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以下简称GB29921)
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GB29921属于通用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
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致病菌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本标准保持一致
二、标准的实施要求GB29921实施日期(2014年7月1日)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
在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进口食品的标准执行时间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致病菌检验应按照GB29921引用的检验方法执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或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的微生物控制,确保产品符合GB29921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对GB29921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