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一)行政机构我国兽药行政管理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分为4级;即农业部、省、市、县4级管理体系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部---兽医局----药品药械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农业厅---饲料兽药管理处---设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4个方面水产养殖过程中的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水产品的兽药残留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监督管理工作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
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二)兽药检验机构《兽药管理条例》明确的检验机构分为3级,即国家、省、地市3级
有的地方还设置了县级兽药检验机构
目前全国共有391个兽药检验机构,包括:中国兽医药品检查所30个省级兽药监察所—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110个地市级兽药监察所250个县级兽药监察所兽药检验机构应通过农业部资格认证
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三)兽药残留监控机构1
行政管理机构: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的行政管理工作
实验室:---2个国家级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兽医药品检查所,中国农业大学---6个部级兽药残留检测中心---30个省级兽药监察所---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部分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四)农业部成立的挂靠单位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农业部兽药评审委员会农业部兽医生物制品规程委员会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农业部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二、兽药管理法规以及标准(一)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国务院1987年5月颁布,200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