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影响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群众由于各种不同原因对交警部门或个别事故处理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信访
在这些投诉或信访问题中,有正当的维权,也有无理的缠闹
合理的诉求与不合理的纠缠,形成一定的矛盾,使接访处理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
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确保依法规范处理事故,尽量减少和避免群众的信访和投诉,是当前“正规化”建设中的首要任务
近期,很有幸参加了全省交通事故处理中级培训班,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容易引起投诉和信访的问题,结合我省高管支队交通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本人简单的进行了梳理摆析,供大家思考
一、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容易引起投诉和信访的原因
一是事故现场处置不及时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出于抢救伤者,保护现场、防止肇事者逃逸等目的,要求交警部门尽赶赴现场
但由于警力、车辆装备、值班备勤、接处警衔接等问题,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延误了对事故现场勘查、调查的最佳时机,以及民警勘查不仔细、取证不认真,做出事故认定后,当事人不满投诉
二是处理事故不规范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调查取证不深入,证据材料不全面,民警对检查鉴定重视程度不够,对检验鉴定结果未研究论证,造成重新申请
对视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告知不全面、不及时,不耐心听当事人辩解,未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和调解劝说工作
或拖延事故责任论定,超期限扣留肇事车辆等等,因而引起当事人的投诉
三是事故责任认定缺乏透明度
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宣布时,未能向事故各方讲清事故责任的相关证据、对事故认定的依据和理由不能对事故当事人各方进行认真解释、对取证不全,事故责任认定存在纠纷的问题有推委敷衍现象,从而使当事人怀疑有“暗箱操作”,认为交警处理事故不公正,引起投诉和不满
四是逃逸事故案件久侦不破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第1页共3页事故立案侦察,但由于受人力、装备、日常事务等客观因素影响,案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