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发电〔2009〕37号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厅2009年7月11日附件列表:卫发明电[2009]124号1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发电单位卫生部签批盖章马晓伟等级特提·明电卫发明电[2009]124号中机发7762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减少和避免甲型H1N1流感在医疗机构内的交叉感染,2规范医务人员的防护行为,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情况,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我部于2009年5月13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卫发明电[2009]79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孟莉、郭燕红联系电话:010-68792208传真:010-68792513卫生部办公厅3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一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华护理学会
4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减少和避免甲型H1N1流感在医疗机构内的交叉感染,规范医务人员的防护行为,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的特点和疫情进展情况,特制定本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