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幼儿园防控要点1
健全和落实晨午检、通风、消毒和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做到预检规范、记录齐全
发现学生、教职工有发烧、咳嗽、皮疹、呕吐腹泻等传染病症状,立即安排校外就医诊治,居家或医院隔离治疗
患传染病的师生不应带病上课
一般在治愈、症状消失48小时后(肺结核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方可返校上课
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托幼机构以及任一班级发现发热、咳嗷、皮疹、呕吐腹泻等症状人员突然增多或异常增多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和卫生计生部门,申请专家进行指导防控
落实消毒和卫生措施
通风消毒是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重要措施,学校、托幼机构要制定并落实教室校舍通风、物品和环境消毒、环境清扫等卫生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在校园内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校园,消除卫生死角,防范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
落实健康教育措施
充分利用校园内广播、宣传栏、板报、明白纸、微信、微博、健康教育公开课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向学生、教职工和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切实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学校要集中查验疫苗针对传染病,如麻疹、风疹、流脑等疫苗接种情况,对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疫苗的儿童和学生,进行补种
发现学生结核病确诊病例时,要及时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确定筛查范围,从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开始,如在同班、同宿舍师生筛查中新发现1例及以上肺结核病例,应视情况扩大筛查范围7
学校一旦出现传染病暴发,应根据疫情进展及有关防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停课措施
停课的原则是:由小到大,从班级到年级,再到全校
停课、复课时间要按照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确定,或根据疫情研判情况确定(二)儿童、家长及教职工个人防控要点1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