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做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见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时强调:“深入学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形象”,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陈超英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笔者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就要站对自己的位置
有的人把纪委与一般的部门同等对待,混为一谈,这种认识有很大的片面性,这也是纪委本身没有站对自己的位置造成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第四十四条对纪检工作规定得很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按照这个定义,纪委主要任务是“维护、检查、协助、协调”
在执行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上应站在维护的位置上;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上应站在检查的位置上;在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上应站在协助的位置上;在反腐败工作上应站在组织协调的位置上
只要位置站对了,形象自然就出来了
树“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纪委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必须发挥好“四项职能”
一是教育的职能,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监督的职能,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惩处的职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四是保障的职能,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了,“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也就出来了
树“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必须加强学习
反腐败不能就腐败反腐败,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