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专教学楼(新校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一、招标内容:教学楼、综合楼(新校区)所有教室及室外走廊乳胶漆、木门翻新工程等
二、工作要求:1、本工程要求在2012年8月10日前完工(以施工合同为准)
2、须经招标人组织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要求
3、保修期:按有关规定
4、施工中水电费在决(结)算中按定额规定扣除
三、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款的4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经审计审核后支付审计后工程款的95%(扣除已付工程款)
余5%保修金保修期结束后付清
四、招标须知:1、该工程要求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装饰工程资质和三级及以上土建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凭校方发给的招标文件编制预算等报价
2、本工程按《1999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价目表合肥地区价目表》(第二版)、《2000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及相关文件报价,按四类工程取费
3、本工程预算主材:乳胶漆选用:“立邦”牌429型内墙乳胶漆(15L/桶),木门油漆选用:“华润”牌,颜色同现有木门色;人工补差按2012年1月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文件执行
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考虑教室课桌搬迁和电话、灯具拆安及网络线移动人工和费用发生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总报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
6、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
遵守校内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校内的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学校正常办公秩序
做好“四防”工作,生产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统一处理,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及校内安全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特别强调学校财物保管和失窃问题,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为合格
7、中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二个日历日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开标后到2012年8月1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清扫现场,做到窗明地洁
若有延期,每超过一天,罚中标价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