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指标(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考评指标定义分值计算方法备注指标1: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综合评价计算传染病疫情报告重卡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网络报告率4项指标;开展全省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综合评价疫情报告质量
10分①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评价(6分)疫情报告质量综合率(%)=网络报告率×0
3+及时报告率×0
3+及时审核率×0
2+(1-重卡率)×0
得分计算:6分×疫情报告质量综合率②全省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4分)得分计算:4分×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得分率(%)如有通过公安等部门通报、群众举报、新闻报道、网络监测等途径获得的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信息,经核实确认当地未及时报告的,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
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综合率由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得分率参照督导方案计算
指标2: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任务完成率辖区内设立的国家级、省级急性传染病监测哨点(含综合监测点,不含流感、手足口病监测),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监测工作任务项目的平均比例
8分以监测点为单位,分别计算各监测点的任务完成率,其中分母为:监测方案确定的任务项目总数,分子为: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的任务项目数
超额完成任务的,以100%计
以市为单位,计算辖区内各监测点的监测任务平均完成率
得分计算:8分×平均完成率
以各地上报的监测工作报告、数据为依据,并参考日常督导检查情况
指标3:10种重点传染病个案流调率10种重点传染病完成个案流调病例数占当年报告病例数的平均比例
8分10种重点传染病包括:霍乱、甲型肝炎、戊型肝炎、未分型肝炎、出血热、狂犬病、登革热、伤寒和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
以市为单位,分别计算各病种的流调率
其中分母为:当年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的病例数,分子为:及时完成个案流调的病例数
在此基础上计算各市重点传染病的平均流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