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在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干部是干部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纪律要求,但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因方方面面原因都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
XX年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列明时间表,要求尽快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但由于前期积淀数量较大,且消化渠道偏窄,难以快速有效地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本文就如何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做些简单思考,试图探寻出迅速消化的路子
一、超职数配备干部形成原因分析政策因素
一是军转安置
由于要求无条件接受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来讲县级每年都会安置几名副营职及以上转业军官
二是机构改革
历次机构改革中虽精简了职数但改革时为保持稳定,一般政策要求暂维持现状,今后逐步过渡到规定的职数以内,逐年积累消化难度很大
三是结构性干部配备
上级对妇女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等结构性干部配备都有明确要求,为达到结构配备要求,在领导职数已满的情况下,要求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让结构性干部先进入领导班子,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超配
四是公开选拔
前些年,上级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至少都要统一组织一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在现有职位基本满员的情况下,公选的科级领导干部进入班子后产生挤占效应,必然导致部分单位超配
一是岗位需要
如机构改革后,上级对各单位业务型领导高度重视,还设置了“三总师”岗位,这些单位原有班子成员大多不具备任职资格,而省市对口部门又要求配齐,这也造成了部门单位的超配
如要求配备总会计师的单位,原班子中没有干部拥有会计师任职资格不符合《总会计师条例》中的任职规定,只得从有资格的人选中提任
二是激励需要
原来的政策允许解决干部的职级待遇,为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前解决了一部分干部的职级待遇
三是照顾需要
乡镇普遍经济待遇较低工作生活环境较差,有许多干部在偏远山区乡镇一干就是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