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干线绿化保护意见近年来,通过实施绿色通道建设、赣粤高速公路沿线绿化以及松脂采集专项整治等工作,我市主要交通干线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地方主要公路两旁林相不整齐,稀疏残林多;有的地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取土采石形成新的荒山;有的地方湿地松采脂不规范,乱采滥割,严重破坏林相;部分地方林改后放松了林政管理,乱砍乱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成片森林采伐后成了新的荒山;有的地方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比较普遍,有些农民建房不注意立面和外墙色彩等等,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极不相符。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交通干线集中开展一次绿化保护和环境整治活动。具体目标任务是: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原则,结合山下平原造林,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在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沿线造林绿化任务,有重点地推进沿途乡村环境整治,力争在年内把交通干线建设成结构完整、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屏障,形成整洁有序的乡村环境。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为中心,以优化投资环境为纽带,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导向,科学合理地制订出操作性强的交通干线绿化保护暨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这次交通干线绿化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月15日至1月31日)。这一阶段,各地要召开专门会议,对绿化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宣传动员。各县(市、区)领导要亲自带队,分段实地勘察,全面完成主要干线山地绿化保护、环境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掌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实施整治阶段(2月至3月底)。这一阶段,要基本完成沿线荒山荒地、取土采石空地、森林采伐迹地和火烧第1页共4页迹地的造林任务,完成交通干线两侧生态公益林(即护路林)的区划界定,基本完成乡、村环境整治规划,年度分步实施。第三阶段。检查巩固阶段(4月至12月)。4月初,市委、市政府将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对绿化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返工补课。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交通干线绿化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要注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按泰井高速、赣粤高速、铁路、国道、省道XX县区道沿线的顺序开展绿化保护和村镇整治工作。今年的重点要放在泰井高速和赣粤高速公路沿线,重点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造林绿化方面。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对交通干线沿线尤其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迎面坡视线范围内的荒山荒地、取土采石空地、森林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造则造、宜改则改,乔灌草结合,选择适宜树种,适当补植大树大苗,全面进行造林绿化;二是要科学地选择造林树种。尽量选择适合我市生长的地方特色阔叶树种,如樟树、木荷、枫香、桤木、喜树等;三是要加大项目造林倾斜力度。结合山下平原造林,把长防林、日元贷款项目造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在主要干线两侧,大力营造生态、经济和观赏价值较高的阔叶树种,努力提高造林绿化品位,真正做到四季常青、环境优美。森林保护方面。一是要尽快做好交通干线两侧迎面坡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视线迎面坡范围内的森林全部划为公益林。要依照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市、县(区)地方公益林区划认定标准,划定国家公益林和省、市、县(区)地方公益林范围;不符合国家、省级公益林条件的,全部划入市、县(区)地方公益林建设范围。二是严格管好交通干线两侧迎面坡的森林资源。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视线范围的森林资源实行“三禁止”,即禁止块状皆伐和炼山造林;禁止在50米范围内的松林中采脂;禁止采石、取土、建砖瓦窑、安葬和毁林建房。在采伐管理上,禁止商业性采伐,只能根据公益林管理的要求实行更新采伐、第2页共4页抚育性采伐、卫生伐和低改,并依据公益林管理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