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交教〔2014〕282号关于印发《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办法华东交通大学2014年12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1华东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12月4日印发附件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赣学位〔2014〕20号)、《华东交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华交研〔2013〕120号)等文件精神,增强学生诚信意识及创新意识,提高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促进学风、教风、校风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东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查重检测范围和检测方式第三条本科生毕业论文正文部分、毕业设计文字部分
第四条凡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机密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不参加查重检测
第五条使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
2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学院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毕业学生人数分配检测软件账户数(只能用于学生首次免费检测),系统网址、用户名和密码等
第八条每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院组织本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统一检测
每篇论文提供免费检测一次,未通过初检的学生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费由学生自理
第九条学院负责收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按要求进行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及指导老师,并督促学生改进、完善
第十条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应提供本人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
第四章查重检测结果认定标准第十一条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