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分析:2008年1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0个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养老工作,不断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改扩建,加强社会养老保障,完善服务体系,2004年在西城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市逐步推广西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2008年市政府启动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市区两级政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补贴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们组织了专题调研,现就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一)政府职责不够明确1、政府介入过多,在具体服务上政府职责越位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政府推动,无论是建设服务设施还是成立服务机构、设立服务项目,都主要由政府来完成,这种政府积极参与、强力推动的模式,短期内效果明显
但是,从长远看,这种做法难免会带来一些新问题:一是政府过度介入,企业利润空间狭小,不利于居家养老市场的培育;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是家庭、社会、政府多方责任共担的一种新机制,政府过度地“亲力亲为"很容易造成人们对政府的依赖心理,把家庭应该承担的责任、社会可以承担的责任推向政府,长此以往政府不堪重负,不利于居家养老可持续发展
2、政府承担过多事务性工作,在管理上责任缺位
由于政府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在管理上出现政策不完善、规划滞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以居家养老资金保障制度为例,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除了老年人子女的投入和老年人财产性收入,主要应该依靠制度性安排,包括养老保障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用于维持日常支出和购买服务)、医疗保障制度(为老年人急性病医疗费用买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料护理费用买单)、以房养老制度等
目前我市前两项制度已经建立,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以房养老制度仍然是空白,老年人的护理支出无从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