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镇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基本情况镇人大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整体工作的监督
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镇涉及农业、乡镇企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
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召开政府工作报告会,听取半年来的政府工作情况,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
三是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
不定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基层站所和工作评议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更使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的职能得到较好的体现
二、镇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
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一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
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13项职权,仅仅靠一年一度极短暂的乡镇人代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