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意见各市直企业党总(支)部、市总社机关党支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充分发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党政班子领导和管理的水平,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规定落到实处,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决策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完善执行党委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既保证领导班子的高效运转,又保证实行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论证
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按照民主决策,群众参政议政,责任追究制执行
(三)规范程序原则党委会议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确保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决策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市总社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调整,涉及本系统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第1页共4页3、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4、系统党的纪检、组织、宣传、思想道德建设等;5、社有资产管理和股权管理等;6、急、难、特事件;7、党委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大项目安排1、为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2、不动产购置项目及新建项目、大修项目、设备采购项目;3、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