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DOI:10
3760/cma
0412-4030
001《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48(2):73-75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重要的皮肤科外用药,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是许多皮肤病的一线治疗药物,但临床上也存在“滥用”和“恐惧”问题
为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治疗作用,减少不良反应,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组织国内部分专家制定本共识
一、概念和分类1
概念: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属于甾体类固醇激素类药物,又称为皮质类固醇
由于皮质类固醇包括性激素及维生素D3的衍生物,因此,本文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这一名称
作用强度分级:依据皮肤血管收缩试验等方法,外用糖皮质激素的作用强度可以分为许多级别
临床上常用的分级方法是4级分类法,将其分为超强效、强效、中效和弱效4类
激素的结构是决定其作用强度的主要因素,但浓度、剂型对其影响也较大
复方制剂中加入的某些成分,比如,促渗剂氮酮或角质松解剂水杨酸等也会提高激素的强度
此外,激素的作用强度分级不一定都与临床疗效平行,比如,地奈德分级是弱效激素,但临床疗效和作用却与某些中效激素相当
超强效激素和强效激素适用于重度、肥厚性皮损
一般每周用药不应超过50g;连续用药不应超过2~3周;尽量不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