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实施稿)根据皖政办【2009】41号文件精神,和颍政办【2009】91号文件及教人字【2009】356号文件精神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选拔优秀教师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本着注重实绩、讲究实效、奖勤罚懒、人性管理共创和谐的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第二条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考核依据:《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考核方法: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
(一)政治思想(10分)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有无故旷课、矿岗或经常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调课停课现象,是否有违规违纪为,是否顾全大局,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是否违反《阜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主要精力是否用于教学工作
考核方法:综合平时表现、查阅相关记载
加分扣分项目:政治学习、学校例会、教研组活动等每缺席1次扣0
5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扣0
5分;学期内受党纪政纪和治安处罚的扣2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2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的扣1分;三乱行为的扣1分;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
5分;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1分;参加迷信活动、工作日酗酒、赌博、非法组织的扣1分;强调个人原因,拒不履行职责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
5分;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扣2分
见义勇为、有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个人得失、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的每项加0
5分,被评为县级以上师德标兵的加2分,(注:均在总分上加减)(二)出勤(30分)内容:是否遵守《中心学校考勤制度》考核方法:查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