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如何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这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培训出了一道题:“假如我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如何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由于年终,安评任务较多,稿子交的晚了一些,请见谅。加上本人水平限制,不妥之处,请指正。这个题的内涵相当丰富,若要讲透,将是很厚的一本书,我只能把自己的思路和一些主要问题,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和近几年自己进行安全性评价的体会作一简要论述:1、问题的提出根据题目我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的假设,和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我的“身份”便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一个发电厂的主要负责人,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后勤和多经,事情很多,安全生产、发电成本、基本建设、社会责任、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我都是第一责任者。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明确,基层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成本控制中心”的规定,和每年“我”与公司签订安全、经营、发展和党建“四大绩效”目标的职责状,都要是我全面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要认真探讨的问题!2、全面完成企业目标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认为首先要提高认识,摆正自己在企业中的位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于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的资源、信息,拥有其他人所不能做到的最高指挥、调度的权力,那么有权就有责,企业的一切工作由我全面负责是必须,也是应该的。思想通了,认识到位了,干起来就不会怨声载道,觉得不公!3、安全生产是经营、发展的基础,党建是保障《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六项职责。是国家法律规定“我”必须完成的职责,也是我工作的重点内容。监于初次任职,电厂组织机构职责,责任制、规章制度等安全生产构架都已建成,在充分肯定前人工作的基础上,尊重标准,“平稳过渡”不断、不乱,用自己工作实践和安全性评价中看到的各种实例,统一思想。3、1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结合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论述,引用系统发生的事故后果,提高大家对“安全第一”的认识。2003年的美加大停电扰乱了5000多万人的正常生活,每天经济损失可能多达300亿美元;2005年莫斯科大面积停电,一半地区的工业生产、商业活动和交通运输陷入瘫痪,损失至少10亿美元;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造成了大量的1人员伤害和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污染,影响了近整个欧洲;20世纪90年代,我国年均事故总损失1800亿到2500亿元之间,相当于损失两个三峡工程。电力生产事故造成后果的损失不仅是经济,而且直接涉及社会稳定。因此在认识电力产生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远远超过电力企业的本身的同时,还要认识到电力事故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电力企业的自己,落实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之一。因此,凡与安全生产发生冲突的事,都须重新考虑,安全拥有高于一切的优先权。3、2没有安全就不可能发展,解决安全投入与经济关系长期以来,有人认为将安全生产工作称为“无效益”。对安全生产工作往往是说的一套,做的则是另一套,导致防护装置得不到及时配备,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工伤事故得不到及时控制,事实上对于某一个企业,短期可能看不到“效益”,对生产过程总是伴生一定程度的危害的认识不足,缺少对安全管理工程的投人、转换和产出的认识,现实中普遍疏漏,安全管理绩效无从反映,会计核算没有列支安全成本,安全投入属于“权宜之计”。一些厂只讲资金紧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作为生产条件的,必须有的安全设备和设施投入和维护、保养,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