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源部在1991年颁布《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98号文第12条要求:火电厂的供电煤耗应按正平衡法计算,并以此数据上报及考核
•依据原能源部98号文的要求,电力部在1993年下发了《火力发电厂按入炉煤量正平衡计算发供电煤耗的方法(试行)》(电安生〔1993〕457号)的通知,457号文第1-2条规定“火电厂发供电煤耗统一以入炉煤计量煤量和人炉煤机械化采样分析的低位发热量按正平衡计算,并以此数据上报
•DL/T904-2004《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标准9
4条款:发电、供热煤耗中提供了正、反平衡法计算式
•DL/T1052-2007《节能技术监督导则》,该导则第6
3条款明确要求:发电企业应按照实际入炉煤量和入炉煤机械取样分析的低位发热量正平衡计算发、供电煤耗率
当以入厂煤和煤场盘煤计算的煤耗率和以入炉煤计算的煤耗率偏差达到1
0%时,应及时查找原因
发电企业的煤耗率应定期采用反平衡法校核
•正平衡和反平衡都属于热力系热平衡的研究,是指热力系输入与输出热量之间的平衡
输出热量包括有效利用热量和生产中的各项热损失,而输入热量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放出的热量,分析燃料的热量有多少被有效的利用,有多少变为损失,然后根据情况提高热源的经济性
•根据锅炉效率和锅炉所生产的蒸汽含热量反算出的供电煤耗率,称之为反平衡供电煤耗
•根据入炉煤、油计量装置实测得的发电所消耗的原煤量、燃油量,并按其平均热值计算出耗用的标准煤量,来计算的供电煤耗,称之为正平衡供电煤耗
从表中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来,正反平衡发供电煤耗的计算结果并不一致,这从理论上讲是个悖论,产生这样的结局正是:标准为什么要求用反平衡进行校核的根源
就是通过校核对比来验证计量体系的有效性及生产管理水平
•从正平衡煤耗的计算式来说,主要涉及到入炉煤的计量、入炉煤的采制化和电量的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