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
06•【字号】渭政办发[2010]177号•【施行日期】2010
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渭政办发[2010]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九月六日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100号),设立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认真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将测绘行业管理职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实施中心城市规划统一管理,组织编制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编制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临渭区、亭新区、经开区编制城中村和旧城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组织制定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负责组织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竞选、招